湖南文革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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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目是关于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年—1976年)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的屠杀事件。文革期间湖南省下辖103个县,依据拨乱反正、改革开放以后公开的76个县的县志,宁远县死亡人数最多、达1093人,各县在文革期间平均非正常死亡80人[3];亦有学者得出全省各县平均非正常死亡147人的数据[4]。 但研究学者普遍认为,1967年8-10月发生的道县大屠杀是湖南最为严重的文革屠杀事件,道县实际死亡4519人(但县志只报道了7人死亡),而此次大屠杀共造成零陵地区包括道县、宁远县在内的10余个县市共9093人死亡(7696人被杀、1397人被逼自杀)[3][5][6][7][8][9]。受道县屠杀影响,1968年7-9月发生的邵阳县大屠杀共造成991人死亡(322人被杀、669人被逼自杀),但有学者称实际死亡人数达数千人[10][11][12]。此外,湖南溆浦等地区也有屠杀事件发生[11][13]。
湖南省是文革时期屠杀情况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屠杀主要发生于1967-1968年间,主要针对的是当地的黑五类分子(“地、富、反、坏、右”)及其亲属,具体由各地方政府、革命委员会、人民公社、生产队、武装部、民兵等组织实施[5][7][8][11][14]。在此后湖南的“一打三反运动”中,亦有许多人被迫害致死,其中一些地区的造反派头目、革命委员会领导被整肃甚至枪决[12][15]。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部分屠杀事件的受害者获得了中共中央及湖南省委的平反及一定赔偿,部分屠杀参与者获得了刑事审判或被开除党籍[12][14][16][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