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英语:misfeasance/ nonfeasance/ malfeasance),是指国家官员公务员等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疏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1]、徇私、收受贿赂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令公共财产国家人民利益受损失等。例如泄露国家机密,私放罪犯,妨碍他人解救受害者、绑架、儿童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失职包括传染病防治失职、商品检验或动植物检疫失职、私设小金库、少征税款、放纵走私。
应当注意的是,一些技术上位于职权之内的做法,如法务部长不核准执行死刑等,虽然合法,但也可能引发失职甚至渎职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