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福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关于名为王家福的其他人物,请见“刘林元”。王家福(1931年2月—2019年7月13日),男,四川南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家。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曾参与制定民法通则、公司法、物权法等。 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他当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2][3][4]。 2018年被中国政府授予“改革先锋”称号。[5][6]
关于名为王家福的其他人物,请见“刘林元”。王家福(1931年2月—2019年7月13日),男,四川南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家。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曾参与制定民法通则、公司法、物权法等。 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他当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2][3][4]。 2018年被中国政府授予“改革先锋”称号。[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