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套人民币
1987年开始发行的人民币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第四套人民币是1987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命令责成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这套人民币共9种面值的纸币,从1987年4月27日分批发行了主币1圆、2圆、5圆、10圆、50圆和100圆6种;辅币有1角、2角和5角3种。第四套人民币的主要设计者是著名艺术家、原中央美术学院副院长罗工柳,以及著名的美术家周令钊、陈若菊夫妇和侯一民、邓澍夫妇等5人。纸币中“中国人民银行”六字及面值文字是由马文蔚先生所书写,但“国”和“银”二字换成了简体。票面上两方印章分别为“行长之章”和“副行长章”。纸币背面印有用汉语拼音、蒙古文、维吾尔文、藏文、壮文书写的“中国人民银行”与其面额的字样。票面正面增加了盲文。
由于此套人民币上,每一枚钞票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物肖像(人头),故被台商称为人头纸。
2018年3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除1角、5角纸币及5角、1元硬币外,其他面额的第四套人民币从2018年5月1日起停止流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