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续订藏印条约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英续订藏印条约》(英语:Convention Between Great Britain and China Respecting Tibet,又称《中英新订藏印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与英国签订的有关西藏事务的条约,为此前《中英藏印条约》等条约的改订条约。《中英续订藏印条约》于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4月27日在中国首都北京签订,7月23日在英国伦敦交换批准。条约本原存于中华民国外交部,现存于台北外双溪国立故宫博物院保存。 Quick Facts 签署日, 签署地点 ...中英续订藏印条约藏于台北的条约原件签署日1906年4月27日签署地点 大清北京盖章日1906年7月23日缔约方 清朝 英国保存处 中华民国国立故宫博物院 英国国家档案馆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条约原文《中英续订藏印条约》 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条约原文: 《en:Convention Between Great Britain and China Respecting Tibet》 《zh:中英续订藏印条约》 Close
《中英续订藏印条约》(英语:Convention Between Great Britain and China Respecting Tibet,又称《中英新订藏印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与英国签订的有关西藏事务的条约,为此前《中英藏印条约》等条约的改订条约。《中英续订藏印条约》于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4月27日在中国首都北京签订,7月23日在英国伦敦交换批准。条约本原存于中华民国外交部,现存于台北外双溪国立故宫博物院保存。 Quick Facts 签署日, 签署地点 ...中英续订藏印条约藏于台北的条约原件签署日1906年4月27日签署地点 大清北京盖章日1906年7月23日缔约方 清朝 英国保存处 中华民国国立故宫博物院 英国国家档案馆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条约原文《中英续订藏印条约》 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条约原文: 《en:Convention Between Great Britain and China Respecting Tibet》 《zh:中英续订藏印条约》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