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台中市第二选举区立法委员陈柏惟罢免案
2021年中華民國臺中市立委罷免案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台湾基进党籍政治人物陈柏惟,在担任台中市第二选举区第10届立法委员时,被该区选民杨文元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提起罢免案,俗称删Q案。投票原定于2021年8月28日进行[2],但由于2019冠状病毒病台湾疫情影响,延至同年10月23日[3]。总投票人数为294,976人,最终结果为同意票77,899票,不同意票73,433票,投票率51.72%。由于有效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数且达选举区选举人总数四分之一以上(73,744),因此罢免成功,陈柏惟于10月28日解职,且四年内不得再次参选该区立委。随后台中市第二选举区在2022年1月9日举行补选,由民主进步党的林静仪当选,完成陈柏惟余下任期。
Quick Facts 投票制度,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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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十届台中市第二选举区立法委员陈柏惟提出,基于公民联署授权的罢免投票案 | ||||||||||||||||||||||
投票制度 | 有效同意票数多于不同意票且同意票数需达原选举区选举人总数四分之一以上(73,744)即罢免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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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通过 | |||||||||||||||||||||
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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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不同意 | ||||||||||||||||||||||
来源:中央选举委员会[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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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中华民国史上首件通过且截至2024年1月唯一一件通过的立法委员罢免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