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权利和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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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权利(英语:Natural rights[注 1])和法定权利(英语:Legal rights),是两种在理论上不同类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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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权是指自然界生物普遍固有的权利也就是生物普遍天生的权利,并不由法律、宗教、信仰、神明、神仙、科学、理性、科技、人类、生物、习俗、风俗、习惯、文化或政府跟宇宙中任何的人事物来赋予跟改变还有剥夺,有普遍性跟永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