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行合一
大部分一党专政或共产党国家实行的一种政治组织制度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议行合一(fusion of powers)原始涵义是“(议会的)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合一”,亦即民意机关同时也是行政机关,负责制定法律并执行法律,也是巴黎公社建立初期的政权组织原则[1]。其政权组织为拥有立法权的议会在最上位,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从属于议会。由于实行的国家大多同时实行一党制,被认为较容易形成集权与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均被普遍认为实行这种政权组织形式。在一些实行独裁的资本主义制度的政治实体中,如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的国民政府委员会实行议行合一,印度尼西亚苏哈托时期也实行议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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