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代表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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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贵族代表议员(英语:Representative peer)特指1963年前由苏格兰或爱尔兰贵族互选产生之上议院议员。《1999年上议院法令》通过前,所有英格兰贵族均拥有上议院当然席位,并不需透过互选产生。此特权同时适用于1707年后册封之大不列颠贵族及1801年后册封之联合王国贵族。
贵族代表议员一制始于1707年英格兰王国与苏格兰王国之合并,当时英格兰及苏格兰两国分别有168位及154位贵族。[1]英格兰一方担心两国合并后上议院会有过多苏格兰贵族,因此在谈判中确保苏格兰一方只会选出少数代表进入上议院议事。[1]大不列颠王国与爱尔兰王国于1801年合并时也采用类似方式。
苏格兰贵族有权选出16名代表议员,而爱尔兰贵族则有权选出28名代表议员。[2]苏格兰代表之任期与国会任期相同,国会解散后苏格兰贵族会互选产生新一届代表;爱尔兰代表之任期则为终身。爱尔兰代表议员的选举在爱尔兰自由邦自治领于1922年12月成立后便停止举办,但当时在任的议员则获准继续出任议员直至去世。苏格兰代表议员的选举于1963年停止举办(当年通过的《1963年爵位法令》(英语:Peerage Act 1963)允许所有苏格兰贵族于上议院拥有席位,不再需以互选产生)。
《1999年上议院法令》设立了与代表议员制度相类似的议席,允许部分世袭贵族出任上议院议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