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服役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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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服役奖章(Vietnam Service Medal)是美国的一项跨军种通用勋奖。该勋奖根据美国总统詹森签发的第11231号行政命令,于1965年7月8日设立,为美军在越战中的主要勋奖。
Quick Facts 越南服役奖章, 类型 ...
越南服役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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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服役奖章正面 | |
类型 | 服役奖章 |
授予原因 | 越战期间于越南、柬埔寨、老挝及泰国战区服役,并参与直接军事行动的美军 |
国家/地区 | 美国 |
颁发单位 | 美国国防部 |
颁授资格 | 越战服役 |
战斗 | 越战 |
状态 | 退役,但可从其他途径转换 |
设立时间 | 1965年7月8日 |
首次颁发 | 1961年11月15日(追授) |
最近颁发 | 1975年4月30日 |
优先顺序 | |
上等 | 武装部队远征奖章 |
下等 | 东南亚服役奖章 |
相关 | 武装部队远征奖章 越南英勇十字集体嘉奖 越南共和国战役奖章 人道主义服役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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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越南服役奖章设立之前,所有在越南及相关东南亚战区服役的美军,均获颁武装部队远征奖章。不过越南服役奖章设立后,美军可按国防部划分的战役时期,向人员纪录中心申请,将1961年至1965年间获颁的武装部队远征奖章,转换成越南服役奖章;然而美军不可以将越南服役奖章转换为武装部队远征奖章。
1973年美国与北越签下巴黎和平协约时,国防部一共为海陆空三军划分了29场战役。每参与一场战役的美军个体或编制单位,可在其韩国服役奖章加上一枚铜质服役星章(即战斗之星);每五场战役可换算为一枚银质服役星章。其时陆军、海军、空军、陆战队及海岸防卫队均认可了17场战役,但各军种的战役时期划分并不一致。
1975年越战即将结束之际,海军及空军分别在金边(鹰迁行动)及西贡陷落(常风行动)中撤侨;而海军、空军及陆战队又在越战后不久参与了马亚圭斯号货船事件。参与这些行动的美军,起初获颁武装部队远征奖章(每个行动一枚),但海军、国会及国防部对此一直有争议。到2003年,国会及国防部对此终有定案:参与鹰迁行动的美军,仍旧获颁武装部队远征奖章;参与常风行动的海军、陆战队及空军,可将武装部队远征奖章转换为额外一枚越南服役奖章;而参与马亚圭斯号货船事件的美军,继续获颁武装部队远征奖章。
参与鹰迁行动及常风行动的美军,可同时获颁人道主义服役奖章。[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