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开放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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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开放空间(英语:urban open space),又称城市开敞空间,也简称开放空间、开敞空间,系城市规划及法律用语,其定义为于建筑基地内留设可连通道路并供公众通行或休憩之空间[1],近似于日本的“绿地”。开放意味着必须对公众开放,供市民休闲;是户外的,而非室内的;包含植被。开放空间的定义有时是含糊不明的[2],都会公园、广场、绿园道、公路均属开放空间。
一些城市为了让民间业者、土地发展商主动创造公共空间,城市政府实施“奖励性开放空间”措施。民间业主在私有的物业内提供公众使用的公共空间,以换取额外的奖励容积,这种公共空间则是私有公共空间,英文简称为 POPS。[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