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玺诏书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金玺诏书(拉丁语:bulla aurea),或著称作“金色诏书”、“金记诏书”、“金皮诏书”或“黄金诏书”等,是指中世纪至文艺复兴时期,由拜占庭帝国(东罗马)皇帝或是欧洲君主所颁发的诏书,以系上金质装饰品来象征“金印”,而以非传统的蜡印,故称金玺诏书。[1]最有名的金玺诏书是1356年金玺诏书,为神圣罗马皇帝查理四世发布,该诏书任命了七大选帝侯。 1212年西西里金玺诏书(提升波希米亚国王的地位与权力) 1218年伯恩金玺诏书(确认伯恩的帝国自由城市地位,但很可能是伪造品) 金玺这个专有名词本来专指代表金印的金质装饰品本身,后来用来泛称整张诏书。日文翻译为“金印敕书”或“黄金文书”等,均不远于原意。
金玺诏书(拉丁语:bulla aurea),或著称作“金色诏书”、“金记诏书”、“金皮诏书”或“黄金诏书”等,是指中世纪至文艺复兴时期,由拜占庭帝国(东罗马)皇帝或是欧洲君主所颁发的诏书,以系上金质装饰品来象征“金印”,而以非传统的蜡印,故称金玺诏书。[1]最有名的金玺诏书是1356年金玺诏书,为神圣罗马皇帝查理四世发布,该诏书任命了七大选帝侯。 1212年西西里金玺诏书(提升波希米亚国王的地位与权力) 1218年伯恩金玺诏书(确认伯恩的帝国自由城市地位,但很可能是伪造品) 金玺这个专有名词本来专指代表金印的金质装饰品本身,后来用来泛称整张诏书。日文翻译为“金印敕书”或“黄金文书”等,均不远于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