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
臺灣高雄市的行政機關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高雄市政府(简称:高市府)是中华民国高雄市最高层级的地方行政机关,在中华民国政府架构中为直辖市自治的行政机关,并同时负责执行中央机关委办事项,高雄市的自治监督机关为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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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 Kaohsiung City Government(英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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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 |
高雄市市徽 | |
基本信息 | |
员额 | 职员:8,914人(105年度) 职工:6,332人(105年度) 消防人员:1,611人(105年度) 警察人员:7,457人(105年度)[注 1] |
授权法源 | 地方制度法 高雄市政府组织自治条例 |
主要官员 | |
市长 | 陈其迈 |
副市长 | 林钦荣 罗达生 |
秘书长 | 郭添贵 |
副秘书长 | 张家兴 王启川 陈盈秀 |
任期 | 市长任期四年,连选得连任一次;政务官由市长任命 |
组织编制 | |
附属机关 | 4处、25局、3委员会、1大学 35公所 138个所、处、馆、中心、队、大队、厂、委员会、电台、医院、社福机构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2010年12月25日 (2010-12-25) |
联络信息 | |
高雄市政府四维行政中心 | |
地址 | 四维行政中心: 80203高雄市苓雅区四维三路2号 22°37′15″N 120°18′43″E 凤山行政中心: 83001高雄市凤山区光复路二段132号 22°37′47″N 120°20′38″E |
电话 | 四维行政中心:+886 7 336-8333 凤山行政中心:+886 7 799-5678 |
网站 | www.kcg.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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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的高雄市政府为直辖市之行政机关,并依法接受高雄市议会的监督。高雄市于2010年12月25日由高雄县与高雄市两个县市合并改制而来。作为地方自治团体之行政机关。办公厅舍分设苓雅区(四维行政中心)与凤山区(凤山行政中心)两地,采双行政中心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