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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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博士(英语:Juris Doctor,缩写JD),是英美法系中法学院授予的专业博士学位(Professional Doctorate),也是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成为律师的必要学位。
法律博士针对有志当律师的人员提供相关学理及实务的训练,既不同于法学硕士(Master of Laws,简称LL.M.),也不同于法学博士(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简称SJD或JSD)。
在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要成为一名律师,学生需要在四年制大学毕业后取得学士学位后,然后在法学院进修的专业教育,修业期满者取得法律博士学位。申请法学院一般需要具备大学学历以及法学院入学考试[1]或GRE考试分数。
全职攻读法律博士学位要花费三年的时间[2]。美国法律博士一年级的课程通常包括宪法、刑法、民事诉讼程序法、物权法、契约法、侵权行为法以及法律研究与写作,二年级和三年级则多为选修课程,例如刑事诉讼程序法、证据法、职业伦理、家事法、联邦所得税法、商业组织法以及遗嘱、信托及遗产法。
法律博士学位是唯一能够在美国所有的州别取得律师资格的学历[3]。在美国大多数的州别,法律博士学位是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执照的必要条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