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的小工具半自动投票我能不能拿英维去用?谢谢!--Martin 去我的签名簿签名!! 2024年1月31日 (三) 03:50 (UTC)
User talk:小躍/Flow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关于此版块
簡單的留言訊息可在此處留下。警告、提醒用傳統版本的用戶頁面來知會我。感謝您的合作。
Please use my flow message when the simple messages, then you link User talk:小躍 to leave your informations. Thanksǃ
本頁面測試啟用了結構式討論系統。 在享有功能的同時,請切記禮儀。 |
目前採用監視模式,當閣下按下新增話題時,此頁面將會自動通知本人,但本人會於上線之後進行合理的答覆。
The page can auto-notifies to 小躍(Eager Lin) if you add to topic, but I will get you the wise answer about the topic when I online.
您好,由于缺乏维护和兼容问题,维基媒体基金会和社群有意弃用结构式讨论(又称Flow),现在使用结构式讨论的讨论页未来将转换成Wikitext(维基文本)。因为您的讨论页启用了结构式讨论,所以向您递送此消息。我们邀请您参与相关讨论,并建议您先行考虑关闭此功能。如有问题,亦可至互助客栈求助区留言。給您帶來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2016年台灣東北部海域地震」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该页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和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討論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適合维基百科。請参与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讨论期间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
你好,我是第一次使用功能,有事情想請教你的想法。
我修改「中原王朝」這條目發現容易誤解的描述,而且不符合一般認知的內容,經查後也發現該內容並非學界主流看法。
容易誤解的描述方式為:只有晉國末期、宋國末期、明國末期等國力已經衰退的王國 。查證沒有以晉國末期替代東晉, 也沒有宋國末期=南宋的說法。再者晉國 ,宋國, 魏國容易與戰國時代,五胡十六國中相同國名混亂,造成誤解,所以我改為一般認同描述(原有維基條目)。另外一般史學不將胡漢混血的隋唐認為是異族王朝,且史料中李唐本身以漢正統自居,五代史宋史也予以承認,故刪除隋唐是非漢族王朝描述,也不予以強調。我想這樣也是符合中立原則。
沒想到有匿名人修改回原來版本,查過之前版本發現已經經過重覆幾次,他依然以匿名人身份堅持改回他的版本。 (同時,我也是因為這樣知道今天您下午有修改該條目空格)
請問難道沒辦法,只能這樣一直反覆修改下去嗎?想請教你的意見。謝謝
見閣下曾經關注過"二二八事件"這條目,條目現正在客棧討論:
1.二二八事件「傷亡人數整理表」之修正表決 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E4.BA.8C.E4.BA.8C.E5.85.AB.E4.BA.8B.E4.BB.B6.E3.80.8C.E5.82.B7.E4.BA.A1.E4.BA.BA.E6.95.B8.E6.95.B4.E7.90.86.E8.A1.A8.E3.80.8D.E4.B9.8B.E4.BF.AE.E6.AD.A3.E8.A1.A8.E6.B1.BA
2.內文修編討論 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二二八事件修编讨论
3.我不是要你幫我說話,我是希望你看完全部雙方論述後,就我目前已提的幾個修訂內容版本(有切出標題醒示)提出看法,是支持?或反對?或有其他意見?你不必在意我的立場,我也很想多聽不同的看法。注意,不用去反駁對方跟對方對打,只要針對我的意見與版本提意見就好,你慢慢看,不用急,我也怕別人給你貼政治標籤,要是你不提修意見也無妨,這題目真的很敏感。
Barter84在和平處與我之對話 User talk:和平奮鬥救地球#.E8.AB.8B.E7.AE.A1.E7.90.86.E5.93.A1.E6.B3.A8.E6.84.8FChinuan12623.E5.9C.A8.E4.BA.8C.E4.BA.8C.E5.85.AB.E4.BA.8B.E4.BB.B6.E7.9A.84.E7.B7.A8.E8.BC.AF
Barter84在--Outlookxp處與我之對話User talk:Outlookxp#.E8.AB.8B.E7.AE.A1.E7.90.86.E5.93.A1.E6.B3.A8.E6.84.8FChinuan12623.E5.9C.A8.E4.BA.8C.E4.BA.8C.E5.85.AB.E4.BA.8B.E4.BB.B6.E7.9A.84.E7.B7.A8.E8.BC.AF
本人修編之看法 User talk:Chinuan12623#.E4.BA.8C.E4.BA.8C.E5.85.AB.E4.BA.8B.E4.BB.B6
有合適資料與能力編輯相對正確內容的"讀者"並不多,請小躍大大來看看Chinuan12623在該條目編輯的內容的問題所在[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4%BA%8C%E4%BA%8C%E5%85%AB%E4%BA%8B%E4%BB%B6&diff=43702255&oldid=43702205],看看這些添加的內容大多數是不是旁門左道、反主流,或是有意圖翻案的立場性論述,其引用來源是不是只能嚷嚷而上不了檯面接受考驗的私家論述。
Barter84所提修編處,倒請維友評論何宜?內文本寫"背景",我也認模板應同改為"背景",民眾不是攻佔官署、搶收武器嗎?死亡民眾不是本、外省籍都有嗎?"屠殺"一詞中立嗎?改"殺害"不行?要不要寫砍頭、斷手腳、行刑式槍斃。簡介之事件"別稱"一堆,以"引註"即可,餘內容修為更貼近實況。
請小躍大大看一下Chinuan12623的留言[https://zh.wikipedia.org/wiki/User_talk:Chinuan12623#.E4.BA.8C.E4.BA.8C.E5.85.AB.E4.BA.8B.E4.BB.B6],他要拿這些來源有問題的東西來編輯維基百科,他還說什麼:「我見其推估死亡總數在1304至1512人,此與外省人五百餘加諸本省人申領賠償金八百餘人,應是趨近......不是講死越多人越悲情,也好政治操作,收割選票,但似應以申領賠償金之八百餘人為準,在怎麼差距,也不可能晃到變數千或數萬」...........請問小躍大大,最關鍵的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你能接受Chinuan12623個人的這種說法嗎?綜觀各方估算的死亡數字,其一方面將本省人數最小化,另一方面將外省人數最大化,你能接受這種雙重標準嗎?
摘錄我前日留言:坦白說,任何人都很想知道228事件到底死了多少人,原條目版本中對外省人死亡之數避重就輕很少著墨,依當時媒報與警總彙報數略五百餘,應是趨近。但就本省人死亡數,有數百至數萬多項版本,空間、差異太大,我曾想過這問題,答案很難找嗎?前年我至戶政請領日據時代(民20年)戶籍資料,戶政單位告訴我,日本人的戶籍資料建立與管理的很完善,投降後完整交給國民政府,所以民廿、卅餘年戶籍資料都很完整,現在都仍可索調(我手上還有父輩民20年之日據戶籍謄本)。故我是認同以36年之存、歿人口數來反推228事件中之死亡人數,應是較為"科學"之舉,適遇有台灣大學社會所博士生林邑軒與台大社會所碩士、資料工程師吳駿盛在《紀念二二八事件70週年學術研討會》會中發表《重探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性別死亡比例的推估》,以人口學方式重估228死亡人數推估死亡總數在1304至1512人,此與外省人五百餘加諸本省人申領賠償金八百餘人,應是趨近。但就本省人在條目中列舉本省人死亡人數太多版本,很多是口述下來、道聽轉述或推估的,不是講死越多人越悲情,也好政治操作,收割選票,但似應以申領賠償金之八百餘人為準,再怎麼差距,也不可能晃到加乘十數倍至變數萬。
PS:不要告訴我原條目中有有幾項原因而造成「賠償案件數不等同於實際受難數字」之陳述,那是有人引述《二二八會訊創刊號》內容加上去的,那是刊訊,也僅是"猜測"落差之原因:
1.我已說民廿、卅餘年日劇戶籍資料都很完整,各位可去請領父祖輩當時戶籍資料來驗證。
2.以現今之狀況,有可能有繼承賠償身分者,不會去請領嗎?
3.就算刊訊原因可採信,也不可能以現有之請領賠償數加乘十數倍至數萬人之落差。
4.大型災難之人口清查,如921、911、日本311...除了家屬提申外,戶籍機關所做的存歿人口核對是很重要,這是"科學"之舉,因此台大生林邑軒、吳駿盛所做的《重探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性別死亡比例的推估》本省與外省死亡人失蹤總數應在1304至1512人之間,極具價值。
注意:1.煩請跳脫"大眾已有認知"之說。原東海商圈大七撞車護妻案,一遍是自當防衛,對方先挑起,但調雙方行車紀錄器,卻顯示是大七先撞人,也不是自當防衛,還要賠對方修車費,真相一出碎了多少玻璃心,這就是科學還原。2.現今228都被冠上是大屠殺,一定是死幾萬人,才夠顯示軍隊殺人如麻,但至今有哪份資料證據,多是口述、道聽轉述或推估的,更有人說外省人死二、三萬人比本省人多,難道也要附喝嗎?有請領賠償數,再比對當年人口存歿數,答案就相差無幾。3.如果真相是本省與外省死亡人失蹤總數在1304至1512人之間,而不是原先既有概數好幾萬人,那應該是慶幸,還好沒枉死這麼多人,我們不是應該更要高興嗎,怎好一直去排斥呢。4.將外省人死亡人數列到條目不應該嗎,為何要排斥?有關原本對本省人各版本傷亡人數,我並未修移啊,《重探二二八事件死亡人數:性別死亡比例的推估》本省與外省死亡人失蹤總數應在1304至1512人之數,也僅是列在"另外說法"項目,和林明珠首訪內容同列於此,也未損原文之闡述,讓維友自參,誰敢保證真相不會是1304至1512之數,又林明珠說法也為真,是母林江邁護女而未說她在場。
{{subst:WAvote|User=WhitePhosphorus|NickName=昵稱|Award=獎項名稱|starting={{subst:#time:Y年n月j日}}|ending={{subst:#time:Y年n月j日|+14 days}}||Description=詳細推薦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