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小型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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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小型巴士(简称小巴,英语:Minibus/Mini Bus)主要分为公共小型巴士及私家小型巴士,前者作为巴士和铁路的辅助及接驳交通工具。根据香港政府按照《道路交通条例》第23条1款规定,在1976年刊宪限制全香港只容许最多4,350辆公共小巴运营[1]。在2017至2019年期间,公共小巴乘客量每日大约180万人次,占整体公共交通服务市场约14%。[2]根据小巴牌照类别,公共小型巴士可以分为红色公共小巴及绿色专线小巴两种,载客量最多为19人。至于私家小巴为私人公司或机构使用,学校小巴亦为私家小巴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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