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官制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秦國的政治制度在戰國時期已經基本形成,滅六國之後,秦朝建立了以皇帝為首的高度集中的秦朝官制,這些體系與之前的秦國制度有所不同,也為後世的漢魏等朝延襲,其監察官制度與九卿制度甚至延續到中國的最後一個朝代清朝。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09年5月11日) 秦朝政權機構的構成: 最高權力者為皇帝[1],皇帝下設三公(即:太尉、丞相、御史大夫)。 丞相下設中尉、九卿(即:衛尉、郎中令、太僕、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內史),並管理下屬各郡。 郡設郡尉、郡守、監御史。 郡守管理下屬各縣,縣設縣尉和縣令。 縣令管理下屬各鄉,鄉下設游徼、三老、嗇夫(管理小鄉)或有秩(管理大鄉)。 三老管理下屬各亭,亭設亭長;亭長管理下屬各里,里設里長。
秦國的政治制度在戰國時期已經基本形成,滅六國之後,秦朝建立了以皇帝為首的高度集中的秦朝官制,這些體系與之前的秦國制度有所不同,也為後世的漢魏等朝延襲,其監察官制度與九卿制度甚至延續到中國的最後一個朝代清朝。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09年5月11日) 秦朝政權機構的構成: 最高權力者為皇帝[1],皇帝下設三公(即:太尉、丞相、御史大夫)。 丞相下設中尉、九卿(即:衛尉、郎中令、太僕、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內史),並管理下屬各郡。 郡設郡尉、郡守、監御史。 郡守管理下屬各縣,縣設縣尉和縣令。 縣令管理下屬各鄉,鄉下設游徼、三老、嗇夫(管理小鄉)或有秩(管理大鄉)。 三老管理下屬各亭,亭設亭長;亭長管理下屬各里,里設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