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義
倫理學理論,哲學術語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效益主義(英語:Utilitarianism)又譯作功利主義,是一種倫理學之理論類型,認為最正確的行為是將效益達到最大。「效益」就是快樂,傾向得到最大快樂,而傾向避免痛苦就是正確。效益主義的創始人邊沁將效用描述為一個行為所產生的所有快感的總和,減去參與此行為的所有人的痛苦。效益主義是一種結果主義,結果主義認為任何行為的結果是評判對錯的唯一標準。與其他形式的結果主義(如倫理利己主義)不同的是,效益主義平等地考慮所有受牽連的人的利益,乃至有些更顧及動物之利益。
效益主義的擁護者在一些問題上意見不一。例如施事者是應該根據其可能的結果選擇行為 (行為效益主義),還是應該遵守效用最大化的規則(規則效益主義)。效益主義者對於追求總效用最大化(總體效用效益主義[註 1]),還是平均效用最大化(平均效用效益主義),也存在分歧[1][2][3]。
雖然效益主義的哲學理論先驅可以追溯到認為幸福是唯一美好的事情的享樂主義者亞里斯提卜和伊比鳩魯,但效益主義的傳統開始於傑里米·邊沁,相關哲學家有約翰·斯圖爾特·密爾、亨利·西季威克、R·M·黑爾(英語:R. M. Hare)、大衛·布雷布魯克(英語:David Braybrooke)和彼得·辛格。效益主義已被應用於社會福利經濟學、全球貧困危機和動物飼養倫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