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有
法律上一個人對財產的控制權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在法律上,占有或占有權(英語:possession)[1][2],是一個人有意對物件行使的實際控制。 與所有權一樣,任何財產的占有通常由國家根據財產法實施監管。 在所有情況下,要占有某物,一個人需要有占有它的意圖。 一個人可能占有一些財產,但這並不意味著他一定是享有對這些財產的所有權。
雖然占有多規定在物權法中,但並非物權。不過基於立法需求,法律仍賦予占有一定的法律效果。《法國民法典》規定:「對於物權或權利的持有或享有,稱為占有」,《德國民法典》也稱為「占有」,均將占有視為事實;而《日本民法》則專設「占有權」一章,將占有確認為一種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