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局級副職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廳局級副職,中央機關稱司局級副職(又稱副司級、副局級[註 1]),地方機關稱地廳級副職(又稱副地級、副廳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體系中第六級別的幹部,對應級別為15級至10級[1][2]。廳局級副職對應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的二級巡視員、事業單位的管理四級職員、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的副師職。 副部級機關內設機構、副省級城市機關的司局級正職(通稱正局級,俗稱正局副廳級)對應15級至10級,等同於廳局級副職。
廳局級副職,中央機關稱司局級副職(又稱副司級、副局級[註 1]),地方機關稱地廳級副職(又稱副地級、副廳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體系中第六級別的幹部,對應級別為15級至10級[1][2]。廳局級副職對應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的二級巡視員、事業單位的管理四級職員、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的副師職。 副部級機關內設機構、副省級城市機關的司局級正職(通稱正局級,俗稱正局副廳級)對應15級至10級,等同於廳局級副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