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府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大政府(英語:Big Government)的意思是說政府以其徵收社會資源之多與主導社會發展之鉅可以號稱為「大」,這一點和前凱因斯主義經濟學時期的美國不同。 在美國,該術語也定義為聯邦政府試圖參與控制地方機構的權力,例如,支持聯邦立法大於州權力[1]。 大政府不一定會損害個人主義,例如北歐國家即將大政府和個人主義相結合,這種國家的主要任務是促進個人自主和社會流動性的情形被稱為國家個人主義[2]。
大政府(英語:Big Government)的意思是說政府以其徵收社會資源之多與主導社會發展之鉅可以號稱為「大」,這一點和前凱因斯主義經濟學時期的美國不同。 在美國,該術語也定義為聯邦政府試圖參與控制地方機構的權力,例如,支持聯邦立法大於州權力[1]。 大政府不一定會損害個人主義,例如北歐國家即將大政府和個人主義相結合,這種國家的主要任務是促進個人自主和社會流動性的情形被稱為國家個人主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