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祭司 (古羅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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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祭司,或稱為最高祭司(拉丁語:Pontifex Maximus),為古羅馬祭司團(英語:College of Pontiffs)的最高階祭司(英語:pontiff)。這是古羅馬宗教中最為重要的職位,原先只允許羅馬貴族擔任,直到公元前254年才出現第一位平民出身的大祭司。在羅馬共和國早期是嚴格意義上的宗教職位,後來逐漸地政治化,直到奧古斯都將其職歸入帝位。此稱號最後一次被用於帝王的情況出現在格拉提安(375年-383年在位)的銘文中[1],但是他後來決定從自己的頭銜中略去「大祭司」一詞。[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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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ntifex」一詞後來成為用於描述基督教的主教[4],其中也包括羅馬主教、即教宗[5],而「大祭司」也在天主教會內被用來指代教宗,表明其做為首席主教的地位[6]。作為教宗的頭銜,其正式中文譯名為:普世教會最高教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