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統帝退位詔書標誌著清朝統治權覆亡的歷史事件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清室退位詔書》是由清朝最後一位垂簾聽政的皇太后隆裕,代表君主、同時也是中國自秦始皇創立皇帝制度以來的最後一位被承認的皇帝宣統帝溥儀於1912年2月12日(農曆為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所頒布的退位詔書。 標誌著大清帝國統治歷史之終結,也同時標誌著在中國實行了2,132年的帝制宣告結束。計自努爾哈赤建後金國,至溥儀退位,國祚長達296年;若自清太宗登基稱帝起算,則為276年。若自順治帝清兵入關起算,則為268年。
《清室退位詔書》是由清朝最後一位垂簾聽政的皇太后隆裕,代表君主、同時也是中國自秦始皇創立皇帝制度以來的最後一位被承認的皇帝宣統帝溥儀於1912年2月12日(農曆為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所頒布的退位詔書。 標誌著大清帝國統治歷史之終結,也同時標誌著在中國實行了2,132年的帝制宣告結束。計自努爾哈赤建後金國,至溥儀退位,國祚長達296年;若自清太宗登基稱帝起算,則為276年。若自順治帝清兵入關起算,則為26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