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權與管轄權 (民事訴訟)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審判權與管轄權大略來說是指某法院就某訴訟案件得否為具體審判之問題,按照不同的層次區分為審判權以及管轄權二者。審判權和管轄權皆為民事訴訟的訴訟要件,均屬職權調查事項。 本條目被提議拆分為「司法管轄權」和「管轄權」。(討論)
審判權與管轄權大略來說是指某法院就某訴訟案件得否為具體審判之問題,按照不同的層次區分為審判權以及管轄權二者。審判權和管轄權皆為民事訴訟的訴訟要件,均屬職權調查事項。 本條目被提議拆分為「司法管轄權」和「管轄權」。(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