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博崴山難是2011年2月一起發生在台灣的山難事件,事件後續引發國家賠償、山難救助體制等爭議與討論。就讀於中山醫學大學應用外語系四年級學生張博崴在登白姑大山時迷路,被發現時已罹難[1]。家屬針對山難救援過程提出質疑與國賠訴訟。2011年12月8日,監察院對內政部消防署提出糾正[2],2015年時一審法院判定南投縣政府消防局判賠新臺幣兩百六十七萬元,消防署等其餘公務機關免賠。2017年12月,二審法院判決結果逆轉,均免賠[3];並於2018年11月14日經最高法院駁回張家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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