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詳細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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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詳細規劃,簡稱控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地的都市計畫體系中的一種規劃類型。在《都市計畫基本術語標準》(GB/T 50280-98)中,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定義為「以城市總體規劃或分區規劃為依據,確定建設地區的土地使用性質和使用強度的控制指標、道路和工程管線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間環境控制的規劃要求。」[1]其上位規劃為總體規劃/市縣級國土空間規劃[2],下位規劃為修建性詳細規劃(即場地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各種指標將總體規劃的宏觀的控制轉化為可執行的微觀的控制,在規劃體系中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與管理結合、與開發銜接。[3]
在深圳,控制性詳細規劃被稱為法定圖則,該稱呼沿用自香港的法定圖則。在其他地區,「法定圖則」是指控制性詳細規劃中的「規劃圖則」和「分圖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