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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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國旗為一面白色長方形旗幟,旗幟中心為一個紅色圓形代表太陽。其正式名稱為日章旗(日語:日章旗 Nisshōki)[1],在日本國內常以「日之丸」(日語:日の丸 Hinomaru)稱之,中文地區常稱之為「太陽旗」。日本國旗也是該國名號「旭日之國」的體現。
「日章旗」或「日之丸」 | |
用途 | 民用旗(海陸)、政府旗(海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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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2:3 |
啟用日期 | 1870年2月27日(為商船旗); 1999年8月13日(為國旗,設計稍作更改) |
形式 | 白底,中央紅日 |
用途 | 軍旗(海) |
比例 | 2:3 |
啟用日期 | 1889年10月7日最初採用;1954年6月30日重新啟用 |
形式 | 海上自衛隊所使用的旭日旗;白底,紅日偏左,16條光線由紅日放射至旗幟邊緣 |
1999年8月13日,《國旗國歌法》公布施行,將「日之丸」和「君之代」分別正式定為日本的國旗及國歌,同時也調整了國旗製作的規格[1]。儘管之前並沒有明確立法日本國旗為何,但與公衆及各類國際場合之間,日章旗就已是日本事實上的國旗。在1870年明治初期,時日本政府頒佈二項公文皆有涉及國旗設計之規範。[2][3][4]明治三年2月27日第57號公告,日之丸正式作爲日本商船的旗幟出航;而根據同年10月第651號公文更將該旗標爲海軍軍用旗。在二戰後期,因日本的戰敗,該旗曾同帶有卐字的德國旗幟(德意志國國旗、納粹黨旗、國防軍軍旗等)受盟軍嚴格之限制,期間日本的民船、商船一律使用同盟國軍事占領日本時的代用旗;但後來該規定有所放寬。
傳說日本是天照大神創造的,而日本天皇是天照大神的子孫。公元607年,日本聖德太子給中國隋煬帝的國書上,自稱是日出之國以來,日出符號成為倭國的象徵。公元701年這面旗幟就開始為文武天皇所使用,當時稱作「天皇旗」。在歐洲列強前往亞洲殖民以前,日本處在江戶幕府的鎖國時期,貿易往來較少,國家意識淡薄,因此與中國、朝鮮同樣未有制定國旗。直到幕末時期,歐洲列強和美國的軍艦前往日本列島,強行打開了日本的國門。與其它國家進行貿易需要國旗進行識別,但是日本無旗可掛。1854年3月,《神奈川條約》簽署;同年7月,江戶幕府以老中阿部正弘之名發布通告,在民船、商船上使用日之丸旗。19世紀中葉開始,日章旗逐漸成為代表日本的旗幟,所有日本船隻懸掛著的就是這面旗幟。1870年,日章旗正式定為日本海軍旗幟,白色象徵神聖、和平、純潔及正義,紅色則象徵真摯、熱忱、活力和博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