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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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日本帝國曾在1895年-1945年之間擁有殖民地,部分文章會使用「日本殖民帝國」(英語:Japanese Colonial Empire)來形容這一時期擁有殖民地的日本[1][2][3]。1895年,日本在甲午戰爭中擊敗中國清朝,通過《馬關條約》取得第一塊殖民地台灣島[4]。此後,庫頁島(日本稱樺太島)南部(建樺太廳)、遼東半島南部(建關東州)、以及朝鮮半島陸續成為日本殖民地。一戰後日本又從戰敗國德國手中取得部分南太平洋島嶼(日本稱南洋群島)的託管權(建南洋廳)[5][6]。
日本也曾短暫擁有中國山東省青島市。一戰中的1914年,日本對德國宣戰,軍事占領其殖民地膠澳租借地,並在戰後正式從德國手中取得該地區。膠澳租界地自德國轉給日本而非歸還中國一事後來成為中國五四運動的導火索。經過中方的外交努力,1922年,日本將膠澳租借地歸還給中國[7]。
因日本在二戰中戰敗,日本於1945年8月宣布無條件投降。根據戰後盟軍對日本的安排,日本必須放棄所有的海外殖民地。日本投降後,日本各殖民地由盟軍控制,日本自此失去所有的殖民地,殖民歷史宣告終結。根據1951年簽訂的《舊金山和約》,日本宣告放棄對所有殖民地的主權[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