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魯士改革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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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魯士改革運動(德語:Preußische Reformen)是十九世紀普魯士王國早期的一系列憲法、行政、社會和經濟改革。它們有時被稱為斯坦因-哈登伯格改革(德語:Stein-Hardenbergsche Reformen),因為它的主要發起人是普魯士政治家卡爾·馮·斯坦因和奧古斯特·馮·哈登伯格。二戰前的德國社會中,人們普遍認可普魯士統一德意志民族的是歷史賦予的使命。因此許多歷史學家,如海因里希·馮·特賴奇克,將這一改革視為實現德意志統一和德意志帝國建立的第一步[1]。
改革是對1806年拿破崙一世在耶拿-奧爾施泰特大敗普魯士人的反應,這次戰敗導致了《第二次提爾西特條約》,此條約中普魯士失去了大約一半的領土並被迫向法國支付大量賠款。為了支付這些費用,它需要對其制度進行改革。普魯士的失敗和臣服也表明了其絕對君主制模式的弱點,這一弱點將其排除在了歐洲強國之外。
為了再次成為大國,普魯士從1807年起以啟蒙思想為基礎並與其他歐洲國家的改革相一致,由此開始了變革。改革導致了普魯士政府和行政部門的重組以及農業貿易法規的變化,包括廢除農奴制和允許農民成為土地所有者。在工業方面,改革旨在通過抑制行會壟斷來鼓勵競爭。行政權力分散,貴族的權力減少。與該改革運動同時進行的還有由格哈德·馮·沙恩霍斯特、奧古斯特·奈德哈特·馮·格奈森瑙和赫爾曼·馮·博延領導的軍事改革以及由威廉·馮·洪堡領導的教育改革。格奈森瑙明確表示,所有這些改革的目的是使得普魯士將其發展基礎置於「武器、知識和憲法三者之上」[2]。斯坦因也在《拿騷備忘錄》中表述了相似的想法,及改革是為了「活躍共同精神和公民意識,利用沉睡和被誤導的力量以及分散的知識 ……恢復對祖國 、獨立和民族榮譽的情感。」
改革何時結束未有明確的定論——尤其是在憲法和內部政治領域,1819年標誌著一個轉折點,此時反革命傾向超過了憲政傾向。普魯士改革對普魯士、德國乃至世界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在教育方面,普魯士首先建立起了現代意義上的研究型大學和全民教育體制,成為了世界的先驅;在軍事方面,普魯士裁減部隊,引入了總參謀部、軍區制、義務兵役等制度,為日後德意志解放戰爭和統一戰爭的勝利奠定了基礎;在經濟方面,普魯士為了對繁冗低效的海關和稅收法律進行了修訂,鼓勵工商,並將東西兩部分納入了統一的關稅體系,這一體系成為了日後德意志關稅同盟的雛形;在社會方面,普魯士率先解放農奴和猶太人,設立國民代表議會,對東易賓容克的權力進行了限制,大大提高了社會階層的流動性。改革運動使得普魯士在各方面都獲得了相當的發展。拿破崙戰爭後,普魯士獲得了大量領土補償,其疆域自梅梅爾河延至萊茵河,成為日耳曼邦聯內的兩大強國以及歐洲列強之一。在接下來的五十年中它將在與奧地利的對抗中勝出,並最終帶領德意志民族走向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