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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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理論(英語:Labeling theory)假定自我認同和個人的行為可能受用於描述或分類它們的術語決定或影響。它與自我實現預言和刻板印象的概念有關。標籤理論認為,越軌行為並不是固有的,而是關注多數人對少數人或被視為偏離標準文化規範的人進行負面標籤的傾向。[1]
在犯罪社會學中,標籤理論被用於說明部分人如何走上越來越嚴重的犯罪生涯。約翰·布萊特懷特為該領域當代知名研究者之一。
該理論在 1960 年代和 1970 年代很突出,且該理論的一些修改版本已發展並仍然流行。污名被定義為一種強有力的負面標籤,可以改變一個人的自我概念和社會身份。[2]
標籤理論與社會建構和符號互動分析密切相關。[2] 標籤理論是由社會學家在 1960 年代發展起來的。霍華德·索爾·貝克爾 (Howard Saul Becker) 的著作《局外人》(英語:Outsiders) 對這一理論的發展及其普及產生了顯著影響。
標籤理論還與犯罪(學)以外的其他領域相關聯。例如,有對應於同性戀的標籤理論。阿爾弗雷德·金賽 (Alfred Kinsey) 和他的同事是區分「同性戀者」角色和行為之間差異的主要倡導者。一個例子是男性進行女性行為意味著他們是同性戀的想法。 Thomas J. Scheff 指出,標籤也與「精神疾患」有關。該標籤並非指犯罪行為,而是指因精神障礙而未被社會接受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