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特別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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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32個歐洲聯盟成員國屬下的特別領域,因過往原因,獲得歐盟的特殊地位。 現時大部份歐盟特別領域仍然獲享與歐盟一系列的特殊關係。 特別領域(或特別領土)分三種類型:
- 9個外延地區(Outermost Regions,OMR):屬歐盟的一部分,但由於地理上遠離歐洲大陸,有權不採用部分歐盟法律;
- 13個域外國家及領土(Overseas Countries and Territories,OCT):不屬於歐盟,但仍透過正式渠道與歐盟保持合作;
- 10個特殊例子:除了法羅群島外都屬於歐盟,但歐盟對這些地區有額外立法。
現時全部32個特別領土,人口方面共有610萬人,人口最多的是西班牙的加那利群島(200多萬),而法屬南部和南極領地則是唯一沒有長住人口的特殊領土;面積方面則佔地近300萬平方公里(2,733,792),當中最大的是格陵蘭島(佔全部面積80%),面積最小的則是荷蘭的加勒比海領土薩巴(僅13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