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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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是一個代議民主制國家。立法和行政機構的公職人員不是由公民間接或直接選出,就是由當選的官員任命而產生。有時,政府也會舉行公投來與法國全體公民直接商議特定的問題,尤其是那些涉及到憲法修正案的問題。
在國家層面,法國人選出一個國家元首,即法國總統,和一個立法機構。
- 法國總統任期五年(在2002年前是七年),由公民直接選出。
此外,法國公民也會選出各種地方政府官員。
法國還有一些非政治職位的公眾選舉,比如工人和雇員可以參加的執行勞工法的勞工法庭(英語:labour Court (France))的法官選舉,或是管理鄉村土地租約的法官選舉。
法國並沒有形成成熟的兩黨制系統,即一種雖然有多個政黨,但只有兩個政黨強大到有可能獲得政權的體系。但法國政治已經漸漸趨向於一種有兩黨制特徵的體系,在這一體系中,權力在兩大比較穩定的聯盟間交替,這兩個聯盟都由一個大黨領導:左翼由社會黨領導,右翼由共和黨和它的前身領導。這種模式在2017年被打破了,當時兩黨的候選人都沒能進入總統選舉的第二輪,反而是新成立的前進黨奪得了總統職位,並在國民議會中的取得了相對多數的席位。
選舉是根據法國憲法、組織法(lois organiques)和選舉規則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中的規定舉行的。投票並不是強制性的。
選舉一般在周日舉行。[1]而競選活動在選舉前的周五午夜結束。[2]然後,在選舉日,根據法律,不得公開民調結果、[3]不得公布投票結果。[4]投票站統一在8點開放,但根據各省的不同的決定,小城鎮的投票站6點關閉,大城市的投票站8點關閉。雖然法律禁止提前公布投票結果或預測結果,但這些結果還是能在外國的網站上提前看到的。因此,首個預測結果在巴黎時間當天晚8點就會出現在外國網站上,由此帶來的一個後果是時間晚於法國本土的海外省份選民在投票站關閉之前就能知道選舉的大致結果了。這也就成了一個妨礙那些地方正常選舉的原因。 因此,法國在美洲的海外省份的公民,連帶著在美洲的外交人員,會在周六參加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