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隸省
明清两代的中央政府直辖地区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直隸省(滿語:ᡷᡳᠯᡳ
ᡤᠣᠯᠣ,穆麟德轉寫:jyli golo),為清朝漢地十八省之一,前身為明朝的北直隸。其轄區以今河北省、北京市和天津市為主。初稱為直隸地方,康熙八年設守道、巡道各一員,雍正二年設立布政使、按察使二司,乾隆《清會典則例》正式記載為直隸省,至1928年7月南京國民政府改直隸省為河北省為止。
Quick Facts 直隸省, 首府 ...
直隸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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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 → 中華民國的省 | |||||||||||||
1644年-1928年 | |||||||||||||
1911年 | |||||||||||||
坐標:38°31′N 115°33′E | |||||||||||||
首府 | 保定府(1870年後總督不常駐) 天津府(1870年後總督常駐) | ||||||||||||
歷史 | |||||||||||||
• 成立 | 1644年 | ||||||||||||
• 廢除 | 192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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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屬於 | 河北省 天津市 北京市 河南省 遼寧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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