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達爾文主義
將社會視為可以套用進化論的思想理論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社會達爾文主義,也稱社會進化論,簡稱社達[1][2],指將達爾文演化論中自然選擇及適者生存的思想應用於人類社會的一系列社會理論[3]。此一思想最早見於英國哲學家兼作家赫伯特·斯賓塞提出的社會文化進化論。社會達爾文主義的風行從19世紀持續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有人認為現代的社會生物學也可歸類到社會達爾文主義學派中。「社會達爾文主義」一詞最早出現在美國歷史學家理察·霍夫施塔特於1944年出版的著作《美國思想中的社會達爾文主義》,所以用「社會達爾文主義」一詞來指稱1944年前的相關思潮是不確切的,但這種用法已被歷史學界廣泛採用。社會達爾文主義啟發了許多種族滅絕製造者,如亞美尼亞種族滅絕及納粹大屠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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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達爾文主義曾被其擁護者用來為權威主義、優生學、種族主義、帝國主義及法西斯主義正名[4][5],理由是赫伯特·斯賓塞所說的「適者生存」。至此,赫伯特·斯賓塞對社會和道德機制進化的理解被異化為與其哲學思想對立的東西。社會達爾文主義本身並不是一種政治傾向。有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者用這一思想説明社會進步和變革的不可避免,也有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者認為人類的退化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