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批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第七批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2003年12月11日公布,共30處,包括:[1][2] 古遺址(共1處) 古建築(共23處)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共6處) 注1:地點以公布通知中的為準。 注2:已成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必刪除。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北京市第七批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
第七批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2003年12月11日公布,共30處,包括:[1][2] 古遺址(共1處) 古建築(共23處)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共6處) 注1:地點以公布通知中的為準。 注2:已成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必刪除。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北京市第七批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