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審判,或稱為缺席判決,指當事人和代理人未出席審判、且未陳述意見的審判。其英語中的對應詞彙為「trial in absentia」,其中「in absentia」是拉丁語「缺席」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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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聲明。
在英美法系,這個詞彙不僅是一個空間的描述,並暗示侵犯了被告在犯罪審判中出庭的權利。在被告人未能出庭辯解的情況下定罪是違背自然公正原則的。
在一些歐陸法系里,例如在義大利,缺席是一個認可和接受辯護的策略。這種審判可能需要被告人的律師的出席,根據國家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