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簽署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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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堅合眾國憲法》是在1787年5月25日至9月17日期間在費城原賓夕法尼亞州議會(即今天的獨立廳)召開的美利堅合眾國制憲會議上制訂的。一共有來自12個州[註 1]的55位代表[2]參加了會議,不過由於部分代表提前退出了會議[3],還有些因為對結果不滿意而拒絕簽字,因此最終一共有39位與會代表和大會書記威廉·傑克森(英語:William Jackson (secretary))在憲法文本上簽名。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是在1787年5月25日至9月17日期間在費城原賓夕法尼亞州議會(即今天的獨立廳)召開的美利堅合眾國制憲會議上制訂的。一共有來自12個州[註 1]的55位代表[2]參加了會議,不過由於部分代表提前退出了會議[3],還有些因為對結果不滿意而拒絕簽字,因此最終一共有39位與會代表和大會書記威廉·傑克森(英語:William Jackson (secretary))在憲法文本上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