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憲法第十八修正案
關於禁酒的美國憲法修正案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十八修正案 (英語:Eighteenth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簡稱「第十八修正案」(Amendment XVIII),是美國憲法歷史上宣告酒類釀造、運輸和銷售是違法的一個修正案[註 1],實質上頒布了酒類飲料的禁制令。另外製定的沃爾斯泰德法則頒布了執行第十八修正案的細節,並定義何種「致醉」酒類飲料是被禁止的,以及何種是被排除於禁酒令外的,如藥用或宗教儀式用酒類。這修正案是第一個設定生效緩衝期限、並是第一個設定同意期限的修正案。第十八修正案在1919年1月16日達到足夠數量的州認可,並於1920年1月17日生效。
在修正案生效後,警察、法院、和監獄被禁酒令相關的新案件淹沒;組織犯罪以倍數成長,收賄貪污在執法人員間快速的擴散。最後,第十八修正案於1933年第二十一修正案生效後被廢除,是美國憲法至今唯一被廢除的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