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作品版權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依據美國版權法規定,美國政府作品是指政府官員或雇員職務上所創作的作品[1]。此處所定義的政府作品僅及於美國聯邦政府,不包括各州及地方政府。依據版權法第105節[2],美國政府作品不受版權法保護,屬於公有領域(Public Domain)。 此條目可參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來擴充,此條目在對應語言版為高品質條目。 (2021年10月3日)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3年1月10日)
依據美國版權法規定,美國政府作品是指政府官員或雇員職務上所創作的作品[1]。此處所定義的政府作品僅及於美國聯邦政府,不包括各州及地方政府。依據版權法第105節[2],美國政府作品不受版權法保護,屬於公有領域(Public Domain)。 此條目可參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來擴充,此條目在對應語言版為高品質條目。 (2021年10月3日)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