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1號決議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聯合國安理會11號決議》是1946年11月15日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80次會議上通過的。這個決議未付諸表決即通過。決議允許瑞士成為國際法院當事國,但須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交加入書。 Quick Facts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第11號決議, 日期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1號決議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法院所在地和平宮日期1946年11月15日會議80編號S/RES/11(文件)主題國際法院投票0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結果通過安全理事會理事國常任理事國 中國 法國 英國 美國 蘇聯非常任理事國 澳洲 巴西 埃及 墨西哥 荷蘭 波蘭Close
《聯合國安理會11號決議》是1946年11月15日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80次會議上通過的。這個決議未付諸表決即通過。決議允許瑞士成為國際法院當事國,但須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交加入書。 Quick Facts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第11號決議, 日期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1號決議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法院所在地和平宮日期1946年11月15日會議80編號S/RES/11(文件)主題國際法院投票0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結果通過安全理事會理事國常任理事國 中國 法國 英國 美國 蘇聯非常任理事國 澳洲 巴西 埃及 墨西哥 荷蘭 波蘭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