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
聯合國大會1971年通過的關於「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的決議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是1971年10月25日在第26屆聯合國大會會議上表決並通過的,關於「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的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此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席位[1]。當時中華民國政府將此決議案稱做「排我納匪[註 1]案」[3],現今的中華民國政府則以「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代稱[4][5][6]。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將此事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聯合國合法席位」[7]、「重返聯合國」[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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