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議會 (德意志帝國)
1871至1945年的德意志帝國上議院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聯邦議會(Bundesrat,1902年後拼寫為Bundesrath)是德意志帝國理論上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德意志帝國的上議院,於1871年至1918年期間運作,繼承自北德意志邦聯的議會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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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ck Facts 聯邦議會 BundesratBundesrath, 種類 ...
聯邦議會 Bundesrat Bundesrat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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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德意志邦聯與德意志帝國政府機關 | |
種類 | |
種類 | |
歷史 | |
成立 | 1867 |
解散 | 1918 |
繼任 | 威瑪共和國上議院 |
議員 | 43席 (1867—1871)
58席 (1871—1911) 61席 (1911—1919) |
選舉 | |
直接選舉 | |
會議地點 | |
德國國會大廈 | |
法律 | |
北德意志邦聯憲法 德意志帝國憲法 |
Close
聯邦議會的主席由德意志帝國首相擔任。德意志帝國的所有法律均須得聯邦議會的批准才能生效。此外,德意志皇帝的某些決策(例如解散國會及宣戰)亦須經聯邦議會表決。聯邦議會還可以對帝國議會的議案作出裁決。同時,聯邦議會還具有多項行政職能,例如有權裁決各成員國之間的糾紛,並在某些情況下解決成員國國內的憲法爭議。
聯邦議會由德意志帝國境內的25個成員國(英語:Member state)的代表組成。各成員國的的代表人數由德意志帝國憲法規定。各成員國的代表按各自成員國政府的指示投票,例如普魯士王國首相俾斯麥可以對普魯士王國的聯邦議會代表直接下達指示。實際上聯邦議會是由普魯士王國主導的。普魯士王國在聯邦議會中擁有17票的多數票,其他成員國的票數都不會超過6票。對於修改憲法,聯邦議會只需14票就可以否決修憲提案。這意味著普魯士實際上對憲法修改擁有否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