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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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正義(英語:Transitional justice)是民主自由國家對過去專制獨裁政權其所實施的違法和不正義行為之彌補。
轉型正義是由民主政府調查過去因獨裁政府或戰爭罪行所引發之各種違反國際法與迫害人權之行為,追究獨裁政權之犯罪行為,取回犯罪行為所得之財產權利。轉型正義的例子有紐倫堡大審、東京審判、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去納粹化等。
轉型正義之目的是落實民主自由和鞏固、保障基本人權之普世價值,以督促政府停止、調查、懲處、矯正、和預防未來政府對人權的侵犯。[1][2][3][1]
然而,如缺乏程序正義或動機不純,轉型正義也經常被批評為淪為政治攻擊的手段;例如在中華民國,民主進步黨政府及其側翼經常被泛藍陣營人士和學者批評借轉型正義之名行政治打擊之實,以國家公權力進行政治鬥爭、打壓在野黨。[4]柏林洪堡大學歷史教授、波茨坦歷史研究中心主任薩布羅夫(Martin Sabrow)說,轉型正義不是用來打擊政敵的手段。他說自己在2017年到台灣考察時,有點不安地看到民進黨似乎有些「矯枉過正,試圖通過以往黨產議題來徹底摧毀當今的國民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