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選舉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阿根廷共和國每兩年會舉行一次立法機構選舉,自1995年以來每四年舉行一次總統選舉(以前每六年舉行一次)。阿根廷憲法的第一條規定,該國實行「代議、共和和聯邦制」的政府體制。[1]由於是聯邦制國家,所以阿根廷定期舉行兩種主要類型的選舉:
各地市政選舉受各省的法律和程序管轄定期舉行。
有時候會舉行常規選舉以組建制憲會議用以修改憲法,分別在1853年(英語:Constitución argentina de 1853)、1860年(英語:Reforma constitucional argentina de 1860)、1866年、1898年、1949年(西班牙語:Reforma constitucional argentina de 1949)、1957年(西班牙語:Reforma constitucional argentina de 1957)和1994年(西班牙語:Reforma constitucional argentina de 1994)出現過。[2]
任何16歲以上的公民,投票是普遍、匿名和強制性。[3][4]對於18歲以下和70歲以上的,不投票並不處罰。在某些情況下,允許定居的外國人投票。2012年11月,通過的一項法律允許16至18歲的年輕人選擇投票。[5]
總統和副總統通過直接普選,採用兩輪制,投票選出,任期四年。如果沒有正副總統候選人獲得超過45%的贊成票或者也沒有得到超過40%的贊成票與排名第二的正副總統候選人的贊成票相差10個百分點,則必須進行第二輪投票[6]。得票率前兩名的正副總統候選人進入第二輪投票,第二輪得票數高者當選。[7]
國會有兩個議院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