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治者會議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統治者會議(馬來語:Majlis Raja-raja;英語:Conference of Rulers)是由馬來西亞的9位世襲統治者和4位委任州元首在聯邦憲法38條文下組成的理事會,議會的主要功能是每5年在9位世襲統治者中遴選出馬來西亞最高元首和馬來西亞副最高元首,但只有世襲統治者擁有最高元首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其他的功能包括審議並頒佈聯邦法律;對涉及全國性的伊斯蘭教問題做最終裁決權;同時議會也有責任維護馬來語和伊斯蘭教的法定地位,以及在聯邦憲法153條文下賦予土著的特別權益。
統治者會議(馬來語:Majlis Raja-raja;英語:Conference of Rulers)是由馬來西亞的9位世襲統治者和4位委任州元首在聯邦憲法38條文下組成的理事會,議會的主要功能是每5年在9位世襲統治者中遴選出馬來西亞最高元首和馬來西亞副最高元首,但只有世襲統治者擁有最高元首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其他的功能包括審議並頒佈聯邦法律;對涉及全國性的伊斯蘭教問題做最終裁決權;同時議會也有責任維護馬來語和伊斯蘭教的法定地位,以及在聯邦憲法153條文下賦予土著的特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