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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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逃亡事件,是指2020年8月23日,12名香港人據報於保釋期間乘坐快艇企圖棄保潛逃[2][3][4]偷渡台灣途中,被廣東海警局拘捕並送往深圳鹽田看守所扣押的事件[5][6][7][8]。
事發後,引起香港本地及國際社會關注。最初,在扣押期間,10名港人的家屬曾多次安排委託律師,要求與被扣押港人會面,但均被公安拒絕,13位家屬委託律師被公安約談施壓、6名律師退出代理工作[9]。12月下旬,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起訴12名港人中的10名成年人[10]。隨後,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以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偷越邊境罪,判處10人七個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11][12]。其餘兩名港人因為未成年而被遣送回港,交由香港警方繼續扣押[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