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中華民國縣市長選舉
第12屆中華民國縣市長選舉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1993年中華民國縣市長選舉,即地方自治以來的第十二屆縣市長選舉,係於1993年11月27日舉行投票,選出台灣地區23個縣市的行政首長。此次選舉包括金門縣縣長、連江縣縣長等福建省之縣份的行政首長首次進行的選舉。
Quick Facts 多數黨, 少數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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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保持 民進黨保持 無黨籍保持 國民黨新增 民進黨新增 無黨籍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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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位縣市長席次中,民主進步黨取得臺灣省之臺北縣、宜蘭縣、新竹縣、臺南縣、高雄縣、澎湖縣共6席,無黨籍人士何智輝及張文英則分別在苗栗縣縣長選舉與嘉義市市長選舉中勝出,而臺灣省其餘13個縣市與福建省金門縣及連江縣則皆由中國國民黨取得。[1]
本屆選舉中,中國國民黨主席李登輝首創以中華民國總統之姿下鄉為黨籍候選人站台助選,雖仍未「光復」主席的故鄉臺北縣,然而最終為國民黨守住了大多數席次。其後「總統下鄉輔選」也成為地方選舉的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