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公務人員服飾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中華民國公務人員服飾,是指中華民國特定公務人員指執行公務時,依據法律規範,必須穿著制服的司法單位、軍隊人員、民防人員等,在該服飾特色均有臂章、階級,以利人民區分,冒用者將依該國《刑法》159條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新台幣五百元以下罰金[1]。 此條目過於依賴第一手來源。 (2023年12月5日)
中華民國公務人員服飾,是指中華民國特定公務人員指執行公務時,依據法律規範,必須穿著制服的司法單位、軍隊人員、民防人員等,在該服飾特色均有臂章、階級,以利人民區分,冒用者將依該國《刑法》159條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新台幣五百元以下罰金[1]。 此條目過於依賴第一手來源。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