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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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学位(拉丁語:honoris causa),是授予对社会某个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士的一种学位,无需考试与论文答辩,且是一种终身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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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博士学位的颁发不需經過正常升學渠道(學士、碩士、博士),也无需繳交相關的畢業論文,純粹由學校為獎勵获颁学位者在該领域的傑出貢獻,或是獎勵其在該領域的重大發現,例如已先獲得諾貝爾獎,或由学术以外的其他职业推动该领域的进步。名誉学位主要为博士级学位(即名誉博士学位),但有时也可以是硕士学位。
名誉博士学位经常被称为“荣誉博士学位”,但必须注意该种学位和一些国家的“荣誉学位”(英語:Honours degree)性质不同:后者是一种研究性学位,要求在本科学位完成以后用一年时间进行研究并提交论文,级别或者介于本科和硕士学位之间,或者等于硕士学位(特别是在实行一年制硕士制度的国家)。有这种荣誉学位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南非、香港等,主要是英语国家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