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粹人體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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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粹人體實驗是納粹德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利用大量囚犯進行的一系列不人道的人體試驗。囚犯主要來自歐洲各地的猶太人,包括猶太兒童,亦有部份吉卜賽人、蘇聯戰俘和非猶太裔德國的殘疾人士。這些人體試驗在主要是在20世紀40年代初的納粹集中營裏進行。囚犯被迫參加實驗,相關實驗導致大量死亡、毀容或永久殘疾,被視為醫療折磨的例子。奧斯威辛集中營和其他集中營在親衛隊的首席精神病學家愛德華·維爾特(英语:Eduard Wirths)[1]指導下,選定囚犯進行各種危險實驗,以幫助德國軍人開發新式武器、尋找使受傷軍事人員復原的方法,並推動第三帝國的種族思想。[2]
納粹軍醫艾瑞伯特·海姆在茅特豪森-古森集中營進行了類似的醫學實驗[3]。外科醫生卡尔·瓦内特則在布痕瓦爾德集中營嘗試以向睾丸處注射合成激素的方式來治療同性戀囚犯[4],他的研究经由盖世太保头目海因里希·希姆莱批准[5]。二戰結束後,這些罪行在紐倫堡後續審判中醫生審判被定罪,並以審判的結果訂立紐倫堡守則作為人體試驗的醫療道德守則[6]。